南陵县市场监管局:芜湖首个! 南陵县建立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南陵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南陵县在县委办、县政府办的指导推动下,印发《南陵县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在南陵县正式确立,成为全市首个确定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的县区。
《实施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药品安全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不断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住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把药品安全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汇报,将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委要层层压实药品安全责任,建立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全面参与、主动支持药品安全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管工作负责,不断夯实监管基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和一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药品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加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将药品普法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药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药品安全科普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