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12-27 来源:越城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2月26日,越城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决定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4年1月中旬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徐荻,副主任陈学军、宋国兴、王姿琴、钱伟平、戴宝水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杨本加,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此次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越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越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越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审查城南街道、灵芝街道两个街道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越城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越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越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投票表决越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及其他事项。
会议强调,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依法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改善等方面的大事要事,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责任意识,高质量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确保此次人代会顺利召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