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12月22日上午,我县新桥镇灵岙村的两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完成拍卖出让,这是宁波首宗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志着宁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正式入市。
“很荣幸能成为宁波市第一家拿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公司。”成功拍下两宗地块后,宁波新影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根据此前县资规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新桥镇灵岙村拍卖出让的两宗地块共16.09亩,出让年限40年,出让价669万元,土地用途为旅馆、零售、餐饮、娱乐用地,完成线上拍卖流程后,将用于开发商业酒店项目,缓解象山影视城周边高档住宿资源紧缺现状,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超过300万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群众和村集体财产性收益,助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将按比例返还村集体,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据悉,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今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国家入市试点工作。作为宁波市3个试点县(市、区)之一,象山积极抢抓机遇,及早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入镇村开展意向土地摸底调研,建立“一地一档”,全面掌握入市需求。在此基础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向镇政府递交拟入市地块申请书,经属地、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并编制入市方案,明确入市宗地用途、使用年限、入市起始价格、产值等要求。
下步,我县将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全力助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