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司法部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要求,深入学习宣传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复议社会公信,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宝山区司法局于12月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月”活动。
抓好“关键少数”
带头示范学法用法
把握行政复议宣传月的契机,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行政复议宣传活动。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将行政复议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同步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测试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行政复议法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行政复议局认真参与司法部、市局及区局内部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会,让全体行政复议人员带头学习行政复议法,全面增强对新法的理解,成为熟知善用行政复议的行家里手。
开展“研学交流”
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12月,宝山区司法局开展跨省调研研讨,一行分别至义乌司法局、余杭司法局进行调研,并就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带来的受理范围、繁简分流、复议前置等内容开展专题分享,学深悟透新法内容,夯实理论基础,共议新复议法实施后的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
突出“多措并举”
多点发力落实成效
全面发动各街镇“一点一站”基层受理点集中开展宣传,在公益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复议宣传标语,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在咨询接待过程中,给当事人普及新法规定。
持续深入开展“复议宣传进机关、进园区、进基层”的“三进”活动,分别至顾村绿地北郊企业园区、宝山区罗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直播方式“送法进社区”,至长滩党建服务中心居民园区开展复议宣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交流互动,让机关工作人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宝山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下一步,宝山区将以“行政复议宣传月”为契机,对标对表复议立法原则、目的、宗旨,不断深化溯源治理,持续强化专业能力,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为宝山“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