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若干意见》23条措施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
发布时间:2023-12-15 来源:常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本月,常州市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五部分23条措施,突出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管、外部协同监管有机结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各环节各方面,构建起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资监管大格局。
近年来,常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生产经营管理、内控机制建设以及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随着《意见》的出台,市国资监管部门将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体系。国有企业方面,要求建立涵盖国有企业各治理主体和企业内部各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出资人机构方面,市国资监管部门将动态调整出资人履职清单,制定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全链条加强监管,特别是对重点事项实施跟踪监管。协同监管方面,市国资监管部门将建立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巡视(巡察)、审计、出资人机构等外部监督协同机制,促进企业内外监督检查联动。
市国资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全面压实党委书记、董事长的管理责任。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大宗物资集中“阳光采购”和重大事项“双重法律审核”,完善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投资管理等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合规管理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