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延庆区监察委员会举行监察官任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忠实履行宪法赋予职责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二级高级监察官杨新光领誓,全区首次确定等级的149名监察官进行宪法宣誓。
落实监察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纪检监察事业规范化、法治化、政治化的重要举措。在今年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中,我区149名同志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经过资格审核、业务测试、审批等环节,光荣地成为监察官。宣誓仪式现场,全体监察官面向国徽列队庄严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宣誓,其他宣誓人跟诵誓词,向宪法和人民作出郑重承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今天,通过向宪法进行宣誓,进一步增强了我对宪法的敬畏感,增强了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四级主任科员李美庆说。
在监察官任职宪法宣誓仪式上进行集体宪法宣誓,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关规定要求,也是教育大家要始终忠诚宪法、崇敬宪法、遵守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治国、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宣誓活动,将全面激发干部对纪检监察事业的职业认同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深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推进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再立新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赵春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