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要求央企持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3日获悉,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加快构建内容协调、流程清晰、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推进制度深度覆盖和有效约束,要根据所属企业规模体量差异、业务模式特点等,因企施策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划分资产损失标准等,防止尺度范围宽松,责任约束不足;同时要完善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处理等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责任追究工作标准一致、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通知要求各央企夯实制度基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等规定;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条款和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程序;在有关外聘董事、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中,要明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此外,通知还在健全责任追究组织体系、扎实做好违规问题线索查处、探索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健全以追责促发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
据了解,目前各中央企业均成立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责任追究工作专门制度、职能部门、报告机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