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禁用生鲜灯倒计时!灌南市监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
12月1日起,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中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生鲜灯禁用进入倒计时。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迅速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宣传公示栏等方式发布《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执法人员走进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单位,查看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向经营者详细讲解即将实施的新规,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符合《办法》要求的照明设备,并告知消费者如何正确选购食用农产品,警惕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管理办法的前期衔接和后续落实工作,引导经营者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全力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