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峰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南中轴地区指示精神。高峰指出,在入冬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亲赴灾区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看望慰问受灾群众,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的深情厚意和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深切关怀。要深刻认识此次考察的重大意义,按照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建设美好家园贡献力量。同时,在临近年底收官的重要时点和深入推进主题教育的关键阶段,市委书记尹力,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到丰台区实地调研,对南中轴地区规划建设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规划建设好南中轴地区的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调研指示精神,逐一对照、吃透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促进目标任务落实。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若干制度;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实施情况暨重点地区控规编制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斌、张婕、李春滨、王振华、穆志军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周新春,区法院院长祖鹏,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