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2日是浙江省第八个“见义勇为宣传日”。11月21日上午,区公安分局和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行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仪式,对近期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集中表彰。裘其法、施友发等17人被授予“杭州市萧山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见义勇为,让平凡的生命绽放光彩。平日里,他们是勤劳朴实的村民,是来去匆匆的快递小哥,是深耕一线的巡逻队员……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年龄,却有着动人的相似之处——在紧急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传播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助人为乐的社会正能量。
危急时刻
他们挺身而出
据统计,1992年至今,我区共确认见义勇为行为469人次,469人被授予“杭州市萧山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其中,被杭州市政府记二等功6人,被萧山区政府记三等功4人、嘉奖8人,29人被授予“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此次接受表彰的裘家坞村村民裘其法等人就是因为跳水救人被点赞的。事发当天,村里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在村口池塘边洗漱时,不慎滑入水中。听到落水声和求救声,附近早餐店的老板娘陈银芬第一个冲出去,跃入冰冷的池水中,尝试拉老奶奶上岸但没有成功,此时正在早餐店就餐的进化镇巡查中队队员李涛,村民裘其法、裘汉红紧随其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池塘中救援。最终,众人合力将老奶奶救上了岸。因救援及时,落水老人并无大碍。
前不久,城厢街道文昌桥附近河道,有一名女子不慎落水。刚好路过的市民施友发见状,立即跳入河中开展救援。但凭一己之力难以将女子救起,只能勉强托住,不让其下沉。很快,城厢街道巡防队员缪海伟等人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缪海伟翻越护栏,纵身跳入河中,与施友发合力托着女子游到岸边,在队友接应下,女子被抬上救护车送医,并无生命危险。
打开“宣传窗”
让更多人看到“勇者”
在这座大爱之城,这些平民英雄的善举是如何被发现的?见义勇为行为又是如何认定的?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需要经过几个“必选动作”。
一般来说,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通过行为人申请或个人、单位举荐,派出所会受理并调查取证,再由区公安分局审批,确认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见义勇为事件,往往会进行快速审批,及时奖励,发挥良好的社会效应。
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后,勇士们能享受什么待遇呢?据悉,除了会收到证书和奖金之外,他们还会被纳入全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系统,享受在杭州市域范围内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水上巴士,免费游览西湖风景名胜区16处收费景点。另外,不定期给予节日慰问、疗休养等福利,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
在当年全部获奖见义勇为人员中事迹特别突出的,由萧山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出面,向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推荐“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表彰奖励;由区公安分局会同区人社局向区政府申报嘉奖或三等功。
另外,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正能量,对工作中遇到的行为人虽实施了见义勇为的行为,但依据现行法规尚不能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则给予通报表扬,并发放慰问金。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这些年,为了让勇士们的善举被更多人看到,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不仅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还会到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或住地进行授奖,邀请各级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进一步扩大宣传效应。今后,我区还将利用多平台、多途径、多方式褒奖、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让更多的人见贤思齐,更加坚定对见义勇为者的认同,在温暖之城传递无限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