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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支出划分改革提速 科技、教育领域方案相继落地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正在加速推进。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也是继国务院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后,央地支出划分改革又一重大进展。

  方案指出,抓紧形成中央领导、合理授权、系统完整、科学规范、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方案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其他教育三个方面。一是义务教育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其中:涉及学校日常运转、校舍安全、学生学习生活等经常性事项,所需经费一般根据国家基础标准,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负担比例,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安排;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的事项,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支持。二是学生资助作为相对独立完整的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将其总体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按照具体事项细化。三是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总体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指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2016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与以往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表述相比,把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放在了首位,更加突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重要性。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财政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由于其涉及政府间利益与责任的分配,是全面深化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当前,继外交、国防、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之后,央地权责划分改革在科技、教育领域继续推进。数据显示,2018年在全国22万亿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超过3.2万亿元,同比增长6.7%。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方案按照教育的具体事项区分教育事权,明晰各级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强化地方政府分级负责机制,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基础标准,强调了“保基本”,这正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总体来看,中央和地方相比,中央财政分档承担支出责任更大,充分发挥了中央财政在保基本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与此同时,中央和地方划分也体现了共担理念,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下一步要按照这个方案的原则指导积极落实,各地要细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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