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群众防范风险的能力,宁河区司法局联合丰台镇积极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利用木版年画、剪纸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深入探索适应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将法治元素融入到优秀民俗文化发展之中,走出了一条民俗+普法的基层治理新路子。
一是皮影“戏”法入民心,让普法形式“巧”起来。“一块幕布做戏台,一张兽皮扮人物,两根竹竿演尽喜怒哀乐......”这是丰台镇岳秀庄村随处可见的文化场景。皮影戏是丰台镇岳秀庄村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村内93岁皮影传承人仍活跃在“表演一线”。区司法局联合丰台镇挖掘村内特色资源,将普法宣传和皮影文化融合起来,创作了以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为主题的皮影戏剧目《白蛇传·小青说亲》。
依托丰台镇岳秀皮影社,精选15名老艺人和青年骨干参加专业技能传承培训,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排练、演唱,村民到皮影剧社观看,用生动的演绎博得阵阵喝彩。百姓的参与,使民心民力显著增强,该剧目被评为天津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一类作品,相关做法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同时,还将原创民俗法治文化作品,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推广,受众达数万人。
二是木版“画”法提气势,让普法路径“精”起来。丰台镇镇域内有明末清初古建筑天尊阁,围绕天尊阁文物保护,很好传承和发展了木版年画、剪纸等传统文化技艺。区司法局利用丰台镇传统文化技艺,将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不断融入地域文化特色之中,积极邀请当地名家,先后创作出剪刻纸、木版年画作品《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并结合“以案说法”和专题讲座,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寓教于乐,赏心悦目,让当地的民俗文化“火”起来、学法用法“热”起来,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通过与传统文化的有效结合,更加紧密联系了村情民意,深入了解到农村群众所想所愿、兴趣爱好,找准民间特色文化与法治建设的最佳契合点,将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用贴近生活的内容进行创作和编排,既传承了传统艺术,又弘扬了法治精神、传播了法治文化,真正让法律知识“活”起来、“用”起来,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是快板“唱”法接地气,让普法知识“活”起来。“打竹板,您听我言,我是普法宣传员,民众知法又守法……”这是丰台镇一小段普法宣传快板书,像这样的快板书已经成为全区法治宣传的主要手段之一。区司法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编成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快板形式,快板台词押韵对仗、朗朗上口,让文本上的法律条文充分“活”了起来。同时,区司法局积极对接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录制“严老表说法”2期,用快板说唱的形式,利用“宪法宣传周”节点,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把严谨的法律条文编写成通俗易懂的快板说唱,更好地让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成为老少皆宜的普法形式。通过快板书的创作和宣传,极大程度提高了法治宣传的亲民性和实效性,达到了群众爱听,百姓爱讲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