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信用支持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市应急局构建“三加”模式,帮助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增信减负”。今年以来,已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125家,行政指导333次。
“制度+清单+教程”,完善工作体系。强化系统思维,将信用修复工作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统筹谋划,明确相关规定,细化操作流程,让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为高效开展信用修复夯实基础。建立一套工作制度。印发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清理退出工作方案》,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进行信用修复、消除负面影响;出台《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引导失信主体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梳理一张企业清单。全面梳理近三年来的行政处罚信用公示信息,形成信用修复主体清单并动态更新,清单列明处罚种类、公示时间等关键信息,按照紧急程度进行排序并标注红、黄、绿三色,做到“底数清、进度清、事项清”。制作一份操作流程。安全生产领域一般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流程细化为查看行政处罚信息是否达到最短公示期、准备相关材料、提交修复申请、查看修复申请、结果显示等五个环节操作步骤,形成信用修复图文“攻略”,并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方便企业操作。
“告知+提醒+回访”,精准跟踪指导。坚持“做的比说的好、服务比需求早”,聚焦信用修复全过程、全环节,及时为企业信用修复提供服务指导。事先主动告知。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处罚信息公示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确保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有效衔接。到期及时提醒。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对于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尚未改正错误或履行义务的,督促行政相对人改正错误或履行义务,尽快满足修复条件。事后再次回访。按照“谁处罚、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对信用修复到期并已提醒过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信用修复事后回访,帮助解决困难,直至完成信用修复。
“宣传+培训+辅导”,增强守法意识。以开展信用修复为契机,通过强化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和辅导,切实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引导广大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诚信建设。全方位宣传。聚焦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属地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诚实守信,企业先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进一步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全覆盖培训。定期组织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宣讲失信联合惩戒的法规政策以及信用修复方式、程序;开设全市事故调查与信用体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事故调查处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全流程辅导。开通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一对一辅导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并有信用修复意愿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同时,在日常检查服务中,通过向企业赠送安全生产管理电子“大礼包”,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今年以来,先后服务企业130余家,提出建议近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