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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泸州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1月13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日,中央政法委发布“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名单,泸州市上榜。

  记者了解到,2020年6月,泸州市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工作。自泸州市纳入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立“1+7+N”试点工作组织架构,创新出台有关制度,构建起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街镇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有力推动了泸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泸州市深入实施“反制、铸墙、净土、攻心”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建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有力破解了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上升至全省第3名,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打击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实现了重大风险在市域终结,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泸州市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治理特性、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经验。创新“石榴籽”调解工作模式,将国家法律法规和少数民族习惯法“两法衔接”,有效化解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矛盾。探索构建“四大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破解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难题;推动全域社会“智治”,在全国首推“慧眼”工程,极大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和时效性;纳溪区整合综治、矛盾调解、应急等11个中心建设社会治理中心,实现数据、资源、功能聚合。

  此外,泸州市不断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高标准建成市级综治中心,全面推行“政法干警进网格”,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雪亮”“慧眼”等智能感知源实现重点部位、路段全覆盖,智治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配齐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出台支持基层政法委员发挥职能作用有关办法,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力量;有效探索一批先进的基层治理模式,合江“农门议事”等自治经验在全省推广,泸县谭坝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有力夯实了市域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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