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期望。在这一过程中,各类基层矛盾纠纷也纷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种类多样化以及问题专业化等新特点,对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方面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曹杨新村街道结合地区实际,以原综合治理中心为基础,进一步整合街道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资源,联合靠谱曹杨解纷中心打造了一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这里,有来自区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街道信访办,社区解纷达人等各方面力量共同组成专业调解员队伍,他们以《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人情法理为辅助,以调解为主导,以诉讼为后盾,为市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服务,以法治之光照亮公平正义,用和谐之声传递社会正能量。
“真后悔把房子借给他!”这是该中心不久前受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原告李先生所发出的感叹。在这起案件中,李先生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了父亲单位的同事赵先生,却遭遇了房租拖欠、水电煤费用不交、燃气被查封等一系列问题。双方协商不下,无奈之下,李先生来到曹杨新村街道“靠谱解纷中心”,希望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有着7年专业调解经验的陆善英,是此次案件的主要调解员之一。在受理此事后,通过街道解纷中心迅速召集了由法院工作人员、律师、街道工作人员,对该起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调查,并约定双方进行调解。经了解,本案争执的焦点在于李先生认为赵先生不按时交房租、水电煤费用,导致燃气被查封,要求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合情合理;而赵先生反驳房租只是拖欠了几天,实际已经付掉,而所欠燃气费也已然结清,李先生主张终止租房合同的做法属于违约,就算打官司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当天双方在调解室里都表现得十分固执,情绪上也有些激动进而引发了争吵,导致双方均表示不再接受调解,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最终不欢而散。”陆善英回忆道。
调解的初期难免会出现波折。经过深思熟虑后,陆善英仍然坚信调解是解决争端的最佳方式,她决定采取一种更为渐进的方式来重新开启调解的大门,以期望让双方重新考虑和解决争端。“在和调解小组的其他成员商量过后,我们一致认为关于‘签订的合同能否提前终止’的问题,是顺利解决此次纠纷的关键。”陆善英表示,“大家当机立断,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与每一方分别会面,了解他们各自的关切和需求,分别进行疏导劝解。”
首先,调解小组与赵先生进行了单独会面,对于其提出的“已经生效的合同是否能解除”的疑虑,法院工作人员和律师以《民法典》为依据,向他解释了人情法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合同。上法庭不仅费时费力,且部分主张不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你和小李父亲是同事,何必为这件小事伤了和气。”
接下来,调解小组又来到李先生家,倾听他的痛点和担忧。李先生重申了他认为赵先生的违约行为,特别是拖欠房租和水电煤费的问题。陆善英表示理解,并提醒李先生,他所主张的“没有按时交房租、水电燃气费就是违约”,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由于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并没有约定不按时交房租、水电煤费用是违约行为,所以即使上了法庭赢面也不大,同时还要历经漫长的法律程序,而接受调解则是最有可能快速找到解决办法的手段。
最终,在调解小组的努力下,双方再次坐回到了调解室内。随着情绪逐渐平息,李先生和赵先生开始更为理性地讨论他们之间的问题,并逐渐形成一个妥协方案。最终,在陆善英的引导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在法院、律师、信访办、居委等各方力量的密切配合下得到了妥善化解。
在本案中,来自法院、律师、信访办、居委等各方力量的调解员,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主动掌握调解脉络。他们以《民法典》为依据,结合人情法理和社会风俗作为辅助,采用多元联调、“背靠背”调解等灵活方式,有效地化解了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素养,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的目标是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联调,使当事人‘遇事仅跑一地’就能获得及时、明确、全面的政策引导,推动矛盾化早化小,从源头上防止了小问题转变为大矛盾。”解纷中心工作人员王尉清表示,“自2022年8月成立以来,中心已累计受理各类社区矛盾纠纷109件,成功调处化解83件,涉及家庭、邻里、消费、劳动、物业等多个领域,得到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除了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调处外,该中心也同时兼具了社区普法宣教等功能。通过定期组织各方力量的调解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通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让更多的市民认识和尊重《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有力工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