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县委书记张利华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纪要(第4号)精神,听取《关于2022年以来法治阜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汇报和部分镇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县委副书记、县长许根林参加会议。
张利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建设实践。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深学笃行,确保依法治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张利华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不断强化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循《阜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方法和要求用权办事,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持续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全面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建筑施工、金融、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张利华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一体谋划、一同部署、一并推进。要充分发挥督查的监督作用和考核的导向作用,全面开展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一体推进跟踪督办、定期考核、问效问责,坚决防止责任虚化弱化。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着力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学习和实操培训,进一步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交流、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全力锻造一支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阜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不断开创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
会议还审议中共阜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中共阜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建议名单。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进,县委副书记郭碧玉和陈聪、于木村、赵亮、朱玲、李文卫、陆立海等县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