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素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10月30日上午,湛江市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调解员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参加本次竞赛活动的10名选手来自各县(市、区)司法局的选拔推选,是全市调解员队伍的优秀代表,获本次比赛前3名的选手将代表我市参加省决赛。比赛通过法律理论知识考试、主题演讲和案例分析三个环节综合考察调解员业务基础水平、语言表达和调解现场应对能力。
在法律理论知识考试环节,参赛选手准备充分、全神贯注、认真答题,监考人员全程巡视,充分保障竞赛的严谨性和公平性。
在主题演讲环节,参赛选手结合“枫桥经验”的深刻感悟和自身调解工作经历,紧扣主题,以铿锵有力的语言、真诚饱满的情感和生动鲜活的事例,生动讲述了人民调解员践行使命、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的履职故事和履职感悟。选手们或是娓娓道来,或是慷慨激昂,声情并茂的演讲博得现场评委和观众的阵阵掌声,氛围热烈。
在案例分析环节,采用即时抽题、限时作答方式,参赛选手在短时间内快速读题、审题、答题,紧抓要点并给出调解的基本思路、方向,全面考核参赛选手应变能力、表达能力、法律素养和快速准确分析问题的能力。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
蔡佩霏(经开区司法局)、王伟祥(坡头区司法局)、魏维贤(吴川市司法局)获得一等奖。
肖宜媚(麻章区司法局)、梁光(徐闻县司法局)、黄晓波(廉江市司法局)获得二等奖。
占海玲(遂溪县司法局)、黄海萍(赤坎区司法局)、王诗文(霞山区司法局)、李耀东(雷州市司法局)获得三等奖。
比赛结束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骞同志进行点评,高度评价了选手们的精彩表现。下一步,湛江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担当作为,在“比学赶超”中跑出新成绩,以高质量司法行政履职服务湛江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