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承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0月30日至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领导,秘书长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应的视察报告,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并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承德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的决定;对2023年度确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文龙到会作报告,并回答询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立法促进会负责人,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以及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