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创建文明城市重点和民生热点,坚持“以人为本、根据需求、规范管理”原则,打造市民舒心满意的农贸市场。
一是夯基础,优化市场环境。根据《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细化各部门职责。牵头会同文明办、城管、公安、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攻难点解痛点、抓整改促提升,全面清理优化市场,改善市场周边环境,认真解决保洁不到位、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要求各市场落实主体责任,更新维护农贸市场老旧破损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由农业农村局指导、市场监管局督促,将市场内的活禽宰杀区,按照“三分离”要求,用定制钢化玻璃,对骡马街市场活禽宰杀区与市场其他区域之间设置隔离带,实现活禽宰杀和市场内部的物理隔离。重新规划骡马街市场布局,增设水产摊位,改善摊位不足导致出店经营屡禁不止的现象。协调商务局,提升改造广源市场水产区,有效解决市场内积水严重问题。提升改造广源市场卫生间,增加排气系统,设置单独冲水装置,增设第三卫生间,解决市场卫生间异味太大问题。
二是提质量,加强市场管理。压实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将经营者信用评价、消防安全、每日巡查、环境保洁、市场经营者守则等方面,形成制度上墙公示。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产品合格证明等凭证。市场内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索票索证,形成周查、月查机制,防止销售过期食品。配齐专业检测设备,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检验、检测合格方可入场销售。检测进入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每日公示结果。前10个月,抽样检验农贸市场各类食品累计300批次。同时,对照文明城市测评要求,整治保洁不到位、占道经营、市场内抽烟、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明确专人定岗定责,每周专项督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
三是强自律,督促市场诚信。针对农贸市场存在质次价高、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等一系列问题,实施管理方、主办方、经营者和消费者“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开展信用承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推动经营户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市场诚信建设制度,设置“红黑榜”,督促市场主办方每季度评比一次“诚信经营户”,将评比结果通过“红黑榜名单”予以公示。在每季度评选“诚信经营户”基础上,年底评定年度“诚信经营户”。同时,开展“星级农贸市场”评定,加强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奖励“诚信经营户”和“星级农贸市场”,激励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争先意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上述举措,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问题,从而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市民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