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记者10月29日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经芜湖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等七部门决定,我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中的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有调整。
具体调整为:夫妻婚前以共有人身份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该套房屋仅接受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申请,不叠加享受政策,且申请时需提供婚姻证明。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安居保障制度,我市七部门于去年5月10日印发了《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今年7月6日起,7部门已将驻芜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纳入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范围,即支持对象调整为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人员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享受政策的购房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及之后。我市人才政策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