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学习动员会,对《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进行学习培训和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开展《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今年10月至1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走访、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该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议邀请市公安局出租屋管理支队支队长彭润进行授课辅导。彭润对《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作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并从实践层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加深了与会人员对该条例的理解和掌握,取得了良好效果。
潘江指出,开展《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切实解决我市出租屋管理中的堵点、难题,进一步规范出租屋综合管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珠海、法治珠海,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潘江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检查重点,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形成监督压力,体现执法检查的有效性。要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执法检查的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真正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满意”。要对标对表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做法,严格执行监督法规定,细化相关工作和流程,确保这次执法检查有条不紊,有序推进。要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各单位、各系统深入学习出租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我市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