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盐城 > 文字新闻
阜宁县全力筑牢燃气产品质量防线
发布时间:2023-10-23  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规定”要求,有序推进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阜宁县紧盯燃气用品重点领域,迅速行动,扎实开展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患于未“燃”。在10月19日全市11个县(市、区)局落实“两个规定”情况督导中,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台账、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我县落实“两个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最终给予高度评价。

  组织9个基层分局对辖区内356家“灶管阀”销售单位,5家燃气具生产企业“回头看”进行再摸排,完善各类台账。要求灶管阀生产和销售单位在10月底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76号令完成《江苏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系统》录入工作,12月底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单位应录尽录,推进信息化平台有效常态化应用。截至目前,全县已录入《江苏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系统》“灶管阀”生产销售单位140家,其中5家燃气具生产企业已全覆盖录入,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督促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燃气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调压器出口压力是否不可调节,燃气软管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严查销售来历不明、以次充好、“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无3C或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立即下架,同时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注重加强对燃气具生产销售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两个责任”规定具体内容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关于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张贴燃气安全宣传画,网上专题培训,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督促销售单位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确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同时,执法人员指导销售单位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要求销售单位按规定配备质量安全员、定期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相关规定,持续加大燃气灶具类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一条:县医保局高效推动练兵比武活动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