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鸿、程国清、王家莹、纪良才及秘书长王枞红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0月26日召开,会期一天。建议议程为:一、表决《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表决稿)》;二、审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池州市与韩国庆尚北道庆州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的议案》;三、听取和审议关于《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池州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八、开展“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九、任免事项;十、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十一、其他。
会议听取了关于《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及论证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与韩国庆尚北道庆州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关于池州市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跟踪检查2021年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跟踪检查市住建局2019年以来工作评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市五届人大代表有关事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