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达成气候变化是人为导致的共识,并且认为该问题必须立即着手解决,以免不可挽回。
2020年,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计划。
近年迎峰度夏限电事件或昭示火电在电力系统的地位不可或缺,近些年来火电装机增速低于全社会用电增速,风光在电源结构中占比不断提升。然而风光出力波动性较大,难以提供足够的可控电量。
我国热电联产行业主要以煤炭为原料,产通过燃料产生动力的同时还能利用余热回收设备提取废热,以此同时产出电能和热能,相比热电分开具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优势。
近日,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790.6万股,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
和特能源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园区热电联产业务,通过建设热电联产平台,为客户提供集中供热、电力供应以及一般固废资源化处置服务。
公司预计募资6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管道建设项目、福清市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管道及管廊建设项目、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气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报告期内,蒸汽业务是和特能源主要收入来源,2020年至2022年该业务收入分别为2.04亿元、2.64亿元和3.13亿元,2022年相比2020年增长了53.43%,收入占比基本接近7成。
公开信息显示,和特能源主要为福清当地工业园区提供集中供热、电力供应等服务。
公司从蒸汽业务起家,到后来的热电联产、固废处理产业链业务,从募投项目来看,未来仍继续聚集当地业务的规模并新增供气(压缩空气)服务。
实际上,从2010年起,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中由热电厂供应蒸汽和热水的热量和占比均持续增长。集中供热从终端产品角度分为蒸汽和热水,蒸气主要供工业生产,热水主要供民用采暖。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中,2021年由热电厂供应蒸汽 60,190 万 GJ,占城市集中供热蒸汽总量的88.30%,2010年以来均保持在75%以上;2021年由热电厂供应热水203,057万 GJ,占城市集中供热热水总量的 56.77%。
有趣的一则消息是,和特能源所服务的工业园区客户曾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后来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握手言和,且有知情人士表示“园区内因为用热价格问题与和特公司产生分歧的生产企业不止一家”。不难看出,企业在福清当地还是有一定地位的。
从2008年开展供热业务到今天,和特已经形成热电联产多样化业务格局,作为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的公共设施配套服务供应商,15年已深深扎根于此。
招股书显示,和特能源2022年度营收4.55亿,其中蒸汽产品收入3.13亿,占比69%。这3.13亿,均来自元洪投资区内的热用户,营收来源的区域局限性十分明显。
这也不难理解,地域方面,大型燃煤电厂一般建在坑口、港口和电负荷中心,受供热半径限制,供汽一般在15公里半径内,供热水在40公里以内。而绝大多数有供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居民采暖不可能靠近大型燃煤电厂周边。
但这种明显的区域特征必然会限制资本市场对其股价的想象空间。
另外,公司从开展蒸汽管道运输业务以来,与“国能热电”的不解之缘便相伴至今。
国能热电为江阴港城经济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系国家能源集团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公司通过在江阴港城经济区内建设的管道为国能热电向下游客户输送蒸汽提供管网运输服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国能热电进行合作已超过10年,与国能热电签订的最新《蒸汽输送合同》的有效期到期时间为2028年9月末。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国能热电的销售收入及毛利占比持续攀升。
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毛利金额分别为14,269.11万元、11,500.80万元、11,432.49万元及3,264.60万元,公司对主要客户国能热电的销售毛利金额分别为5,501.56万元、5,727.05万元、7,460.43万元及2,250.31万元,占比分别为38.56%、49.80%、65.26%及68.93%。2022年及2023年1-3月公司对国能热电的销售毛利占比均超过50%,构成对单一客户的毛利集中及依赖。
未来是否能走出对“国能热电”的深度依附,不仅是和特寻求市场破局的自身需求,有可能也会成为监管问询的重点。
虽然美国、欧洲热电联产的原料以天然气为主,但从资源禀赋来看,中国是一个煤多油气少的国家,这也决定了我国电力能源结构以煤电为主,燃煤发电无论是在装机结构、还是发电量结构中均居于首位,2020 年全国煤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规模占比分别为 46.70%、60.05%。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国情,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报告期内蒸汽业务是和特能源主要收入来源,2020年至2022年该业务收入分别为2.04亿元、2.64亿元和3.13亿元,2022年相比2020年增长了53.43%,收入占比基本接近7成。
主业收入稳步增长的背后,和特能源利润却呈现下滑的趋势,2021年、2022年利润分别为0.74亿元、0.79亿元,相比2020年分别下滑了36.21%、31.90%。
利润的走低与原材料价格变动有关——和特能源以煤炭为主要燃料。
2020年至2022年,和特能源的煤炭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669.29元/吨、1015.02元/吨和1337.49元/吨,其中2021年、2022年相比2020年涨幅达到51.66%、99.84%。
虽然和特能源也做了提价的“努力”,但效果不甚理想。
“公司热电联产经营情况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蒸汽销售方面,目前公司蒸汽价格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不利影响。”和特能源解释称。
但提价程度有限。2021年、2022年和特能源的蒸汽销售单价分别为178.35元/吨、212.94元/吨,二者相比2020年分别仅上涨了20.22%、43.50%。
这导致和特能源的蒸汽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了挤压,2021年、2022年毛利率分别仅为10.55%、2.46%,相比2020年分别下滑了20.22个百分点、28.31个百分点。
从和特能源2023年一季度的情况来看,煤炭采购价格已有所下滑,同期价格为1082.10元/吨,同比下滑了近2成。这带动蒸汽业务的毛利率从2022年的2.46%上升至今年1季度的5.83%。
对此,和特能源在招股书中坦言。“2023年,受市场供需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有所下降,但若煤炭价格在未来出现持续上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和特能源一直存在较强的营运资金压力,这一点,在其财务数据中亦有所体现。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及1年内到期借款、应付票据合计金额,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例分别为83.33%、201.74%、212.84%、115.55%。在此之前,企业负责人严勇一直采用“银行借款+民间融资”方式,来覆盖业务发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对此,和特能源表示,“若公司下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经营资金回流不及预期,使得公司无法及时对银行借款等债务进行偿还,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总体来看,特能源在IPO道路上可能会面临严峻挑战,需要克服毛利率上涨、数据合理性、技术团队财务素质和税收政策风险等多方面问题。
从产生能源的方式来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具有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节能环保等优势,是解决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主要热源和供热方式之一,是解决我国城市和工业园区存在供热热源结构不合理、热电供需矛盾突出、供热热源能效低污染重等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但是,根据发改委官网上对《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解读文章,当前我国热电联产发展也正面临严峻挑战:一是供暖平均能耗高、污染重,热电联产在各类热源中占比低,热电机组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二是用电增长乏力,用热需求持续增加,大型抽凝热电联产发展方式受限;三是大型抽凝热电比例过大,影响供电供热安全,不利于清洁能源消纳和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四是背压热电占比低,运行效益较差,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从实际运营来看,背压热电效益较差主要是由于机组容量未能与下游热负荷需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