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副主任胡燕萍主持,副主任田林华、崔用龙、马小平、史水良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乐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华忠,县法院院长黄欢,县检察院检察长宋跃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宅基地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会上,与会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我县农民建房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我县农民建房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同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与民宗外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将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以及调整的2019年度县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并颁发任命书,进行宪法宣誓。
分组审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关于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审议认为,2018年度海盐城乡规划实施以县委推进“十大战役”为中心,重点做好县域总规修编、高铁线位及高铁新城规划研究、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规划实施等工作,深化主城区控规编制,加强对乡镇规划编制的指导,优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为加快建设“杭州湾面海第一城”奠定了较好基础。针对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会人员提出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突显规划引领;深化规划研究,进一步增强城市品质;强化规划实施,进一步提升规划执行效能等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黄江莺结合会议议题,对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大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即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打铁必须自身硬,高水平抓好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