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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启动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今日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10月11日,记者从县医保局获悉,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参保工作已正式启动。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保持不变,按照人员类型分为成年居民档、婴幼儿档、中小学生档(其他未成年人档),个人缴费分别为780元、630元、290元。需要注意的是,上年度参保信息无变更的居民默认续保,无需办理参保手续;新增身份或者身份变更的居民,可在10月10日至12月25日期间,通过“浙里办”APP线上办理,或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全日制学籍在校中小学生则根据在册学籍由学校统一办理。

  2024年我县进一步放宽非宁波户籍人群参保条件,除象山户籍居民外,在象居住的现阶段未参保其他保险的非宁波户籍人员也可持本县有效居住证参保。其中,不满6个月的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县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与本地户籍人员相同。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完成参保,可追溯报销该新生儿出生之日起的医疗费用。

  为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此次我县还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额度封顶线由4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此外,针对本市户籍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我县将继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提升重点医疗救助待遇,在新年度参保中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实施全额资助、无感参保,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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