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市委市政府‘两大攻坚年’工作主题,矿山环境整治是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和推进‘全域环境攻坚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市践行‘两山’理论的现实路径。”日前,副市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孙秀峰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一直以来,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是我市一项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但由于传统矿山开采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有限等“老大难”问题,我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下阶段,我们将通过规划引领、统筹施策和联动监管,在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基础上保护好生态环境,全面支撑全域环境高质量协同发展,构筑生态创新的‘溧阳样本’。”孙秀峰说。
新时代赋予了自然资源管理新的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切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倡导形成节约资源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资源。据悉,今年,市自然资源局将立足长远,统筹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和治理,启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分析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划定三区三线,科学布局“三生”空间,创新耕地、林地、湿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机制和手段,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创建绿色矿山,是在新形势下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发展的全新模式和要求,是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1月份,经江苏省矿业协会考察审核,我市社渚镇前峰山、长山北2家矿山企业被列入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天山、长山南、金山、前峰山、长山北5家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在此基础上,将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督查,切实规范在采矿山秩序;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引导符合条件的5家在采矿山落实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要求,分期分批创成省级绿色矿山,早日完成2020年前全市在采矿山全部创建成绿色矿山或绿色矿业的目标。
实施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是推进“山水林田湖”共护共育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市计划修复37个废弃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已完成了26个,其余废弃矿山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整治方向,重点落实列入旅游类的废弃矿山治理,在2020年之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为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打下生态基础。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大联动机制创新,强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完善市、镇、村三级矿山管理体制和自然资源局、基层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协管员三级巡查监管体系;建立常态监管制度,按照“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监管责任人,明确巡查要求,做到定期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立考核、激励、惩戒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基层精准服务能力,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形成监管合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孙秀峰表示,在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指引下,市自然资源局将认清新形势、新职能、新机遇和新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扬严实作风,勇于担当负责,加速融合、创新机制、接续奋斗,努力开创全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