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钱不够,问遍周围亲朋好友又借不下那么多钱。如果可以不用结清贷款就能过户交易,那真是为我们帮了大忙,省了不少钱呢”。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为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与金融服务市场主体作用,保障不动产依法有序转让,进一步降低不动产交易双方资金风险及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交易登记安全,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通堵点痛点,优化升级登记系统,探索优化交易流程,权利人可与银行协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三种模式办理带押过户。并出台了《灌云县不动产交易“带押过户”实施方案》指导企业及群众如何办理。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
不动产“带押过户”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一)抵押处在有效期间内;(二)转让财产不违背当事人约定、无查封、无限制交易等情况;(三)转让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明确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四)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新抵押权首次登记。
“带押过户”主要解决权利人办理了抵押贷款,因资金周转困难,难以结清本息,需将不动产权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担心不动产转移过程中存在风险,不愿提前付款帮助权利人偿还贷款,未还款及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受让方又无法过户,因此导致不动产权转移无法实现的问题。
“带押过户”是一项实实在在惠民举措,尤其是对有刚需且资金不太充足的购房者来说,困扰买卖双方的“解抵押”难题有了新突破,“带押过户”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带押过户”省下费用——节省了提前还贷衍生出的“借贷资金过桥费”,以及“借贷资金过桥费”带来的利息和担保费等,又利于卖方尽快回笼资金;节省时间——将需多次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合并办理,时间的缩短也意味着交易尽早完成,避免时间拖延出现的违约风险等情况;保障交易安全——不用提前解押,使得买方不必承担提前垫资的风险,卖方不用承担买方钱款不到位“过桥费”无法还清的风险,若遇到违约风险等无法过户的情况,也能及时停止交易。
权利人可与金融机构协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三种模式办理“带押过户”。
方式1:带押过户+抵押权注销: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带押过户,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方式2:不动产转移与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组合登记:即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组合登记办理一次办结。
方式3:不动产的转移与抵押权首次登记的组合+抵押权注销登记。即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不动产“带押过户”可根据需求,选择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办理。
1.权利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带押过户的模式提出申请。
转让双方达成不动产交易意向,卖方向抵押权人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和“带押过户”申请;买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2.确认意向。
转让双方与银行方签订《“带押过户”协议书》,明确转让双方与贷款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确认贷款意向。
3.提交登记申请。
转让双方备齐“带押过户”有关材料,共同向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完成税费缴交的情况下,登记机构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存在查封、限制交易等情况无法完成过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退件;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应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
下一步,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推动“带押过户”政策扩量增面,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同,做好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让老百姓省钱、省时、更省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