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印发《邢台市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提出重点实施十方面措施,支持能源结构、工业领域、交通体系等方面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能源结构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循环经济等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引导经营主体节能降耗。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企业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开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展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工业转型方面,推进节能低碳、工业节水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推动钢铁、建材等高碳行业绿色低碳改造。促进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等重点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交通运输方面,支持我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用好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奖励资金,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用好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城乡建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等项目给予补助,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鼓励市县统筹使用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持续推动老旧小区建筑节能和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
减污降碳方面,积极争取将重污染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中央环保项目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促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循环经济方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增效。碳汇能力方面,综合采取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持续推动实施太行山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科技创新方面,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典型场景应用示范。
我市将从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推动市场化机制建设四方面入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财政政策保障方面,落实绿色税收和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关键领域、关键行业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