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扎实做好登记前的权籍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景宁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申请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因此,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是完善登记簿册、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的内在要求,它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本着“高效、便捷、利民”的原则和宗旨,近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沙湾镇、英川镇即将办理首次登记的4个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勘察,核实项目所涉及不动产的实际情况,确保不动产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位置明确、面积准确,为后续开展首次登记提供有效的调查成果,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今年以来,中心共受理各类权籍调查28宗,办结率100%。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3宗,转移及变更登记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