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立法,意味着学前教育正在加速进入“有法可依”的新时代,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就《学前教育法(草案)》召开立法意见征询会。
“出台专门的学前教育法,对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很有必要。”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0余年的耀华婴幼儿探索中心主任余立红激动不已,“孩子的教育不只局限在家庭和学校中,还有社区、儿童场所等方方面面。立法之后,整个社会都会从各个维度强化对于学前教育的整体投入和支持力度,从而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学前教育法(草案)》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工作;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或者与年龄特点不符的活动。
而这一法条就明确回应了学前教育“小学化”、学前教育“内卷”的社会热点问题,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共鸣和热议。
“每一个阶段的孩子都有他发展的特点,这也注定了幼儿教育不同于小学义务教育,它有自己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所以,我们应该把自由的游戏时间、自主的运动时间还给孩子。”余立红说道。
“第二十八条与第三十二条中的‘小学入学应该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规定形成了呼应。如果每个孩子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都在小学阶段开始零起点学习,家长也没有必要那么‘卷’,孩子也没有很多的压力。”上海康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新慧表示。
现场与会人员还围绕特殊儿童教育、保护儿童安全、幼儿园教师复训等相关法条进行了讨论,条条意见建议都凝结了他们的深思熟虑与真知灼见。
据了解,首次开展对《学前教育法(草案)》的立法意见征询,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挖掘辖区学前教育相关资源,邀请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者、文化场馆管理者、法律工作从业者等专业人士齐聚一堂,提高了立法征询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接下来,立法联系点还将开展幼儿教育工作者专场,为提高立法质量贡献基层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