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民生问题。
一是扩大援助范围,让便民服务更贴心。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主动延伸法律援助供给触角,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依托县、镇两级1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窗口,联合“工青妇老残”、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1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有需求困难群众优先选择法律援助纠纷解决渠道。今年以来,援助中心共从各工作站点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1件,提高了案件受理量,扩大了援助供给覆盖面。通过全县18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视频电话等设备,为申请人提供律师视频咨询等服务。落实线上办、掌上办等服务举措,今年以来,已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我的盐城”等受理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
二是优化受理程序,让办事群众好办事。县援助中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服务效率。援助中心积极打造“一网”“一门”“一次”模式,将法律援助范围和申请材料在江苏省政务平台公布,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各类案件一律当日申请、当日审查、当日受理,推行“容缺受理”服务,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优质快捷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实行上门服务制度等措施,进一步简化申请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手续,努力让受援人“少跑路”“不跑路”。截至目前,全县免除经济困难核查案件485件、实行经济困难承诺制60件、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5人次。
三是畅通服务渠道,让惠民水平大提升。统筹安排律师在政务服务大厅、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值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提供法援政策解读、引导转交法律援助申请。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动协作,对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开始介入,对刑事受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见证工作,突显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中的便民利民,确保弱势群体的刑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截至6月底,全县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179件,为刑事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1人次。推行点援制。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制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信息公示栏,公布每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专业特长,受援群众可以在公布的人员中自主选择律师,服务更加人性化、让群众更满意。
四是解决服务难点,让受援群众更满意。法律援助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多种载体,拓宽法律援助宣传渠道,多渠道增加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落实“三到位”,即事前告知到位、事中沟通到位、事后电话回访到位,对受援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跟进,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满意度。还通过运用网上监控、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案卷互评互查等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不足,提高法援律师办案质量。截至目前,共抽查结案案卷120卷、旁听庭审12次、回访受援人260人次,暂未收到一件法律援助案件有效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