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确定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
日前,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民政、教育等六部门转发省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仍然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的模式进行,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80元,财政补助标准640元。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仍然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待遇。其中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个人缴费40元,定额资助3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80元,定额资助30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190元,定额资助190元。
据介绍,在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标准上调的同时,待遇保障水平也进一步优化:一是转移接续更通畅。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断缴的,中断缴费期不超过3个月(含)的,补缴当年城乡居民医保,仍然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补缴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二是学生就医更便捷。贴近在校学生实际,对本统筹区参保的在校大学生、中职生,在户籍地、就业见习地、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执行。三是保障体系更健全。在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同时,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现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