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十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的通知》日前挂网公布。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包括:推动大医院至少三成号源向基层开放、在基层医院实施慢性病长处方配药、家庭医生“网格化”进小区业主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酌情增加周六日门诊、保障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基层医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等。
对于不同患者群体来说,“十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的“含金量”不尽相同。于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老慢病”患者而言,医院可以开4至12周长期处方,就是一个重大利好。要知道,“老慢病”患者不少是高龄老人或行动不便者,有些甚至处于卧床状态,每隔一段时间去医院开药,已成为他们“不可承受之重”。尤其是到一些人满为患的大医院开药,各种排队等候,费时费力、苦不堪言。从以前每2周开一次药,到如今最长12周开一次,其便民惠民力度“肉眼可见”。
于一些亟需到城市大医院看病而又苦于挂不上号的基层患者而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院,预留至少30%的门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的规定相当实用,说不定那些在网上预约不了、到现场也挂不到的专家号,在基层医院就能挂上。这一措施不仅给了基层患者方便,也是在为“医共体”赋能,裨益于基层患者、基层医院、城市医院之间实现良性互动。
要说对这“十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还有什么期待,只有4个字:落实为要。千说万说,不落实就是白说。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的“蓝图”绘得再好,如果不从“纸面”落到“地面”,而是一直浮在“水面”,那也是白搭。医疗体制改革,哪怕是微调,也会动到某些机构、某些人的“蛋糕”,落实起来委实不易。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酌情增加周六日门诊”为例,基层群众自然举双手赞成,但若没有做出合理安排、没能得到社区医务工作者积极配合,推行效果难免打折扣。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使不敢违抗政令,也可能出现不那么尽责、马虎应付现象。
欲把实事办好,仅凭一些原则性指令还不够,还得有妥善的制度安排来撑腰。从正面解题,要做细做实利益调整和保障工作,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确保相关医疗服务机构、医务工作者劳有所获、勤有所得,从而激发他们为基层患者提供优质卫生健康服务的内生动力,而不仅仅靠一纸指令。从侧面切入,要搭建起完善的、高效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监督体系。体系内监督力量的明察暗访与体系外监督力量的举报投诉相结合,从而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无缝监督,以保政令畅通、执行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