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邮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据了解,我市是扬州市首个完成该项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并获批的县级市。《方案》的实施对打开绿色发展新格局、开辟生态富民新路径、加快绿色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2021年4月,我市被列入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我市充分结合自身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征,迅速启动试点方案编制。市资规局开展调研、座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多次与省自然资源厅职能处室沟通汇报,并根据省厅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修改完善。
《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打基础、谋长远的总体安排,试点工作计划以2024年12月为完成节点。聚焦“1235”目标的实现,编制“1”个体现“水韵邮城”特色的生态产品分类目录清单,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动态监测“2”套体系,创新探索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价值实现“3”种模式,强化金融服务、生态修复、考核激励、配套政策、数字化平台等“5”个支撑,着力构建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理论体系、技术体系和政策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努力打造“江苏绿心、中部崛起”的绿色标杆。
近年来,我市聚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江苏绿心”新定位,坚定在苏中地区率先绿色崛起的决心,紧抓长江大保护战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大运河遗产保护等政策机遇,向“新”而生,逐“绿”而行,有“为”而治,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修复受损湿地,促进生态“扩容”和乡村振兴,打造里下河地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农产品优势,创新渠道,树立了高邮湖大闸蟹、高邮鸭蛋、高邮大虾、高邮湖龙虾等一批标志产品,增强了生态产品品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