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新增1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连云港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凤凰东山城墙、洪福寺碑刻群、孔望山建筑基址……近日,市政府公开发布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全市12处历史文化遗存上榜。此次新公布的市级文保单位涵盖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个类别,时代从商周到近现代,其中尤庄遗址、孔望山唐代建筑基址、沈村盐田均为近年考古新发现,不仅具有较为重要的价值,而且彰显了我市作为东部沿海石刻之乡和淮盐重镇的历史文化特色。
文物保护单位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公布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
据悉,自1982年以来,我市已依法公布了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83处,另有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500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