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和引导事业单位更好地提供公益服务,涟水县委编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要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切实筑牢事业单位信用体系“防火墙”。
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评价效率。加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协调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机制。由县委编办联合发改委、行政审批局、法院、公安等11家信用等级评价联席单位,分别对事业单位按照指标内容和各自职权参与评价。在工作流程上,针对评价范围、评价程序、评价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优化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评价、监管部门评价、初评等级、异议申请、结果公示、信用修复等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流程,让参评单位更加高效、便捷完成,实现评价全面、过程紧凑。
强化责任落实,提升评价要求。此次参评对象包括了274家参评事业单位,55家举办单位,为确保评价工作及时顺利完成,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县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细化各评分阶段、各参评单位分工以及完成时限,提高各参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对未及时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由县委编办代为评分,评价分值一律为“0分”,等级一律为最低级。
细化日常监管,提升评价水平。以设立登记实地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为抓手,重点对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申请登记、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事业单位被撤销登记法人证书已废止后仍以事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等情形进行监督检查。监管情况统筹纳入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突出横向协作、纵向审核,力争事业单位信用等级的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深化结果运用,提升服务效能。及时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向受评单位和主管单位反馈,督促指导事业单位整改修正失信行为,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履行公益职能。严格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被评为D级的事业单位,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采取暂停办理相关法人业务、限制其机构编制调整、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