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休宁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
8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美月主持会议,副主任邵接后、马学华、方来寿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胡芬,县法院院长吴林丹、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本德和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休宁县2022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指出,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同级审计工作,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五大”要求,攻坚克难推项目,聚力聚气抓财税,紧盯不放强监督,提升争取和推进项目的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审计作用。
会议要求,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要把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理顺运行机制,完善社区设施,提升社区服务,打造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休宁样榜”。
会议强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休宁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县政府办、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万安镇、东临溪镇、山斗乡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统计局、民政局负责人分别列席有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