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学、李雄光、陈才君、李更盛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益斌、何嘉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雄、副院长吴志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和林、副检察长刘真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基础设施与维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华人华侨在湛投资兴业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养老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湛江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湛江市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湛江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湛江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湛江市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一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养老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湛江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湛江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湛江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经表决,免去陈瑞群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黎月龙的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免去李枝坚的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局长职务;任命陈瑞群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李枝坚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陈琳彬为湛江市城市更新局局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