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令俊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举行了联组审议。
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进度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效果显现,民生保障得到较好落实,财政在“三保”中发挥了兜底作用。组成人员建议,要紧扣市委“发力奋进年”各项部署要求,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要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要提高预算执行水平,有效保证支出进度;要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切实优化债务结构。
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组成人员建议,要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态,为民营经济、其他经济组织作出示范;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盘活闲置资产,特别是要统筹盘活明清古城范围内的闲置国有资产;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文件,摸清家底,厘清权属,更好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效能。
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队伍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部分指标走在全省前列。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氛围,引导青年走上技能成才的道路;要加强培训培育,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聚焦重点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要强化各方协同,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联席会议制度,高位协调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工作。
关于《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随着我市经济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全市住宅电梯数量快速增长,电梯安全管理立法十分必要。组成人员建议,在后续立法工作中,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细化完善条例草案。
关于《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加快产业科创促进条例立法步伐,是人大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助力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重要举措。组成人员建议,要提高针对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简精练法规条文的同时,增加富有特色、务实管用的“干货”;要强化规范性,定义列举要更加科学规范,将具体的政策文件转化为规范的法言法语;后续修改完善工作中,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和利用,取得了较好成效。组成人员建议,要处理好湿地保护与产业发展、开发利用的关系,在加快湿地保护的基础上,重视湿地原生资源保护,科学开发利用。同时,要借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永久性绿地保护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湿地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免职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方、范天恩、蒋爱祥,秘书长刘晓明出席会议。副市长盛卫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书华,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