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实开展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低效闲置利用专项治理,积极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推进公有房屋资产有效利用。
一、保持高站位,提高资产管理意识。一是闲置资产盘活贯彻到位。召开国有(集体)资产资源低效闲置利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强调资产盘活工作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盘活闲置低效国有资产工作重要意义。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向公房租户发放《安全告知书》,开展安全排查,细化监管措施,压实公房资产安全责任,科学制定办公用房大中修计划,保障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三是局管用房现状摸排到位。先后现场查看了中发砂石、城中卫生服务中心、老区政府等局管用房现状,详细了解闲置资产的原有功能、当前现状、利用价值。共清查核实办公用地47宗(面积275592㎡),经营用途门店31处,并对闲置用房再分配、再利用进行现场研究讨论。
二、坚持巧盘活,推动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摸排造册,分类“处置”。结合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一张网”建设,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划拨明细、存量资产进行“大清理”,更新平台数据,明晰资产底数。按照借用、租赁、闲置、欠租分门别类,建立资产台账,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经盘点清查,本级行政、参公、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用房产27.56万平方米,待盘活房产4处。二是部门联动,举措“上新”。主动协调,盘活闲置资产,积极对接审计局、国资办、区纪委派驻组、第三方评估公司等单位,共核查166家部门单位85栋房产,通过调阅文件、实地察看、现场办公、不定期会商等方式,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探索盘活闲置房屋的有效措施。三是司法诉讼,调解“破冰”。对长时间拖欠公有房屋租赁资金,多次联系未果的租赁户,申请司法手段介入,力争对低效闲置应收账款,做到“应收尽收”,对长期拖欠的租金的,做到“应追尽追”。截至目前,已完成4处房屋债权清收诉讼调解程序,收回资金269133元。
三、建立公物仓,实现资产共享共用。一方面,向上争取支持。充分利用地处主城区的优势,在保障行政单位履职、事业单位发展、公共服务需求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市局支持,做到上下一体,多方联动。如得知地处五一路19号房产闲置,了解资产权属后,及时向上协调,调拨给城中卫生院及城中街道使用,既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的用房需求,也增强了群众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注重横向统筹。将全区低效、闲置资产和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进行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在配置资产时优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使用,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充分发挥“公物仓”共享共用作用,让闲置资产继续发挥剩余价值,切实做到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