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23 来源:东方网 发布开发区:张江高新区长宁园
8月22日下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主持。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法院关于提请确定长宁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区政府2022年决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长宁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长宁区社会治理法治化综合执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了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还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戴骅指出,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推进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深化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建设,推进人大代表“家站点”平台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总结可推广借鉴的经验模式,充分发挥人大在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还要精心组织好年中人代会相关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嘉禾、夏利民、潘敏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副区长翁华建、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区监察委员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新泾镇人大主席和部分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