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政府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建言献策,共话社会发展。8月21日,嘉定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了《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3位市民代表畅谈非遗传承保护。区委副书记、区长高香主持会议。
如何推动嘉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市民代表一致认为,会上审议的《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将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体系,提高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管理水平。
市民代表王勤认为,《办法》不仅是对传承人的尊重和肯定,也能对保护单位起到规范性指引作用,“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有着指引作用,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发展有很大帮助。”
市民代表张波认为《办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要坚持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增加人民群众的参与感。
市民代表陈碧娴长期从事嘉定流派苏绣技艺研究与传承,她期待《办法》实施后可以进一步促进非遗发展,让非遗文化与产业融合。
此次审议的《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区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原则、条件和程序;明确评审细则;明确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对区级传承人和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
高香表示,非物质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定有责任和使命保护好、传承好,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推动嘉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特别要做好人才培养,花力气培养传承人。同时,非遗项目要和嘉定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相融合,推动文旅项目更好发展。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陆祖芳,区委常委、副区长朱效洁,副区长黄恩伟、季倩倩、魏晓栋、汤东英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新、区政协副主席朱健民应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