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托底性民生保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谯区近年来着力从科学界定、审核管理、监督责任三个方面,不断完善和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科学核算办法,加强低保对象的准确定位。制定科学的计算标准,将群众家庭收入来源分成固定收入与非固定收入进行核算。对于家庭收入中的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可采取逐项计算的方式;对于家庭收入中的非固定性收入,采取家庭财产调查的方式和家庭经济核对平台核查,严格计算。在计算临时性收入和隐性收入时,要求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以便得到真实情况,同时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反复核查,避免漏保、错保现象的发生,确保低保对象的准确界定。
完善定期审核制度,强化社会救助的动态管理。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手续,健全完善“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运行机制;落实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制度,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到保障对象手中; 建立镇级低保评议队伍和监督队伍,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低保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的变化对其领取低保金进行动态化管理,设计合理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卡,确定跟踪回访的时间,对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构建救助监督体制,加强界定工作的监督力度。设置区、镇、村、社会“3+1”监督制度体制,强化社会救助类政策社会化监督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一方面畅通救助线上服务热线,加强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全方位开展政策解释、投诉举报、求助受理等服务;另一方面借助线下基层一线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公开公示,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让社会救助始终处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