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营商环境 优无止境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政府采购作为营商环境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县财政局一直致力于打造公开、透明、阳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坚持惠企助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真招实效增强我县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助企惠企、降低交易成本,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制度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印发《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绩财〔2023〕37号),要求各采购人严格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行为,推动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采购程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将采购过程由线下转移到线上,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采购人从申报到采购完成全程线上操作,公告信息依法公开;织密政府、媒体、社会等各方对政府采购监督的网络体系,壮大监管力量;积极建设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监管过程智慧化。
三是健全信用机制,大兴诚信之风。明确规范并强化落实政府采购市场各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进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8月8日,县财政局发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绩财〔2023〕81号)文件,对参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基础上,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信用机制,致力在政府采购领域刮起诚信之风,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