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浦东新区举行首个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暨《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宣介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杭迎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晏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市水务局副局长阮仁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嘉楠,副区长毕桂平,市绿化市容局二级巡视员周冰等出席活动。
今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其主要源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于2005年8月15日考察湖州市安吉县时,首次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昨日不仅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正式实施的日子。
本次活动从区生态环境局青年策划演绎的短片《我们都是环保人》拉开序幕,让与会者一起感受了浦东的美丽画卷。
浦东新区积极践行“两山”重要理念,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人民群众的生态满意度、绿色获得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以全国生态日设立为契机,浦东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和五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浦东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近年来,浦东新区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浦东新区法规《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对于浦东的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有着特殊的意义。
宣介会上,中国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立法专家组组长张梓太,系统地介绍了该法规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其创新之处,并展望了中国式生态环境法治发展的方向。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实验室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李芸,从技术专家的视角解读了该部法规的重要意义。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推行以来,浦东新区在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的诸多创新举措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的高度认可,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的建立就是举措之一。活动现场,陆家嘴街道、高桥镇等作为代表获得浦东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授牌。
为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对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外部支撑作用,浦东新区建立了生态环境领域决策咨询专家库。活动现场,来自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大学、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张梓太、何品晶、李芸、李莉、颜士鹏、孙庆南6位专家代表获颁聘书。
活动最后还举行了“生态浦东”视频号启动仪式。全国生态日的设立不仅是一个标志,更是一个开始。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工作将以“拼”的精神、“闯”的魄力、“保”的底气、“敢”的勇气,彰显时代担当,坚定引领标准,全力以赴推动浦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