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兴夫一行来龙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副主任戴邦和,龙泉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国锋及龙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石玄仙陪同检查。
高兴夫一行先后来到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三田集团有限公司,实地考察并与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情况,关切询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倾听企业心声和诉求。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高兴夫听取了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三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双益菇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围绕企业生产情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以及他们在创业扶持、要素政策保障及企业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
高兴夫充分肯定我市有关工作成效,他指出,龙泉市对两部《条例》认识到位,政治站位高、政策举措实、助企力度大,有力推动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也为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高兴夫强调,要学思想、促践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高兴夫要求,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既要加快发展经济,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聚力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清单化管理,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职权,强化法治保障,推动破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难题;要坚决贯彻执行两部《条例》,配套落实政策,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切实为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