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省肇庆市举行,来自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的珠海、肇庆、梧州、百色、黔南、黔西南、曲靖、文山八市(州)法院共同签署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肇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爱军,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高院有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张海波指出,此次四省(区)法院携手建立西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创新和加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的有力举措。他表示,要按照“流域一体保护、资源信息共享、依法高效务实”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司法协作,共同推动在构建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机制、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助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通道,为美丽河湖、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张爱军代表肇庆市委、市政府祝贺协作机制正式启动。他表示,作为西江流入广东的第一站,肇庆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在西江沿岸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西江肇庆河段水质多年来稳定达到Ⅱ类标准,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此次协作机制的启动,对保护美丽西江、绿色西江、生态西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更好造福两岸人民。肇庆将携手兄弟城市,共筑西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共同守护好西江母亲河,把流淌在滇黔桂粤大地上的这条生态之水、绿色大江,打造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样板。
西江是珠江水系最大干流,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流经滇、黔、桂、粤四个省(区),全长2214公里,流域面积35万多平方公里,流域内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多样,是华南、西南地区的重要水源和生态命脉。
活动中签署的《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西江流域法院将共同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协助、资源信息共享、裁判标准统一、重要事项联合会商等四个方面的协作机制,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新格局,为推动珠江流域(西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省(区)以及八市(州)法院有关领导,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