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奇洲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听取我县相关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审议《新昌县2023年“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政策意见。
会议讨论审议了《新昌县2023年“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为统领,紧扣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五水智治”数字化建设“两个重点”,通过实施“碧水亚运”水环境保障行动、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五水共治”“找寻查挖”专项行动,助力新昌加快构建高品质幸福河湖网、高标准防洪排涝防护网、高效能水资源配置网、高水平水文化宣传网。会议指出,要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五水共治”主体责任,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协调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机制建设,完善“面对面”交流、晾晒激励等机制,建立跟踪问效模式,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要强化要素保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支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水污染治理等适用技术。要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干事创业、担当有为、争先突破的治水新铁军,全力保障亚运水环境质量。
会议学习了《浙江省电力条例》。作为国家“双碳”目标提出后的第一部综合性地方电力法规,《条例》充分体现了新时期立法要求和浙江特色,内容共八章八十一条,分为总则、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生产与交易、电力运行安全、电力供应与使用、电力设施保护、法律责任、附则,为我省高水平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内涵,进一步提高电力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要聚焦“双碳”目标,合理科学布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