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我市生育津贴实现自动申报
发布时间:2023-08-03 来源:廊坊日报 发布开发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我市自8月1日起,在全市开通生育津贴自动申报。
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保直接结算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
我市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上提交相关材料自主申报生育津贴,而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参保人的生育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至参保人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登录“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对医疗机构上传的职工生育信息进行核验。
参保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中,“我办理的业务”查看业务办理进度,维护个人银行信息。